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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九中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时间:2023-07-31 10:47:25 编辑:admin

南阳市九中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人民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工业路以东,冶铁路(金苑花园小区门前区间道)以南;


(资料图片)

2.八一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光武路以南,焦枝铁路以东;

3.焦枝铁路以西,建设路以北,信臣路以南,北京路以东(接收卧龙辖区居民和榆树庄村民户口子女);

4.焦枝铁路以西,建设路以南,百里奚路以东,铁西派出所以北。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7月30日—8月2日

2.提交资料8月3日—8月4日

3.学校资格审查8月5日—8月15日

4.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

5.公示新生录取名单8月25日—8月28日

四、提交资料

01、户口本

要求中心城区户口,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0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1)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2)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3)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4)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5)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6)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性质房产

(7)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03、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 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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