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3:06:30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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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崂价格【2008】1号文件,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根据青崂价格【2009】4号文件,其他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全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使用面积30.40元/平方米。对居民具备分户计量供热条件的,按热量计费并实行分户计量价格。分户计量价格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按使用面积计费的30%核算。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价格具体标准为:基本热价使用面积9.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
据青岛能源集团,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三区非居民用热价格的通知》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热量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为125元/吉焦(含税,下同);采用建筑面积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为37元/平方米。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非采暖用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销售价格为125元/吉焦,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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