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3:14:51 编辑:admin
第一次和第二次离婚诉讼都没有导致离婚,这让有决心的人非常失望,但也会选择第三次起诉,希望得到法院的判决,这样就可以结束这种不愉快的婚姻生活。那么,那么第三次起诉离婚了能判离吗,法院什么情况三次不判离婚?
第三次起诉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定是否离婚,不是根据诉讼的次数。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法院不会轻易判决。所以想离婚又不能达成和平协议的朋友,要注意了,要想离婚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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