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5:56:13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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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常识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的无奈选择。当这种不幸的事情发生时,大家要有一定的婚姻法离婚常识。那么关于《民法典婚姻法》里面离婚有什么相关的常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的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五个步骤。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外,新规定施行后,离婚补偿只要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就有权提出“离婚补偿”。这是从法律的层面,对全职太太的权益保障。其次,在《民法典》新增了夫妻一方存在“挥霍”共同财产的情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作为夫妻,婚后的生活应当彼此分担与付出,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挥霍的方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以上常识都是新《民法典婚姻法》里面需知道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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